邻水县中医医院关于DSA工作场所环境影响评价及验收项目委托服务比选公告
因我院工作需要,拟对我院DSA工作场所进行改扩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园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管理名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邻水县中医医院拟委托具有有效资质的服务公司对该项目按照国家相关要求组织编制环境影响报告及该项目验收工作、兹邀请合格的服务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
邻水县中医医院DSA工作场所环境影响评价及验收项目委托服务机构比选。
二、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承诺书和健全的财经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
5、服务机构自成立以来至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公司及员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三、比选申请人需提交资料(比选申请文件,服务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可靠,且在公司资质及授权文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上加盖比选申请人鲜章):
1、比选函。
2,相关资质: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三证合一”(鲜章)
3、授权文件(鲜章)
4、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鲜章)
5、非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鲜章)
四、比选时间:
2018年 12 月 11 日
下午:15:00
五、地点:邻水县鼎屏镇瑞彩路4号,邻水县中医医院门诊楼5楼会议室
联系人:陈先生、袁先生,电话:0826-3239504
六、比选方式:
1、资格审查
2、报价
七、服务机构确定办法:在医院监督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资格审查符合相关要求且价低者为本项目服务机构,
八、其他事项:
比选结果现场公布。
比 选 函
致:邻水县中医医院:
我单位自愿参加贵院组织的“邻水县中医医院关于DSA工作场所环境影响评价及验收”委托服务项目的比选。
XXXXXX公司(公章)
2018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