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药是中华民族的瑰宝,是我国医药卫生体系的特色和优势,是国家医药卫生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2016年12月2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决定2017年7月1日正式颁布实施。这是中医药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将产生深远的国内国际影响。
为全面学习贯彻《中医药法》,大力弘扬传承中医国粹,我院于6月30日上午在三完小广场组织开展了中医药法宣传活动。此次活动包括法制宣传、名中医义诊、中医适宜技术体验以及中药材展示等四个方面的内容,并特邀邻水太极拳队30名太极高手为此次活动进行中医养生气功、太极拳等国粹表演。
《中医药法》涵盖了中医药服务、保护与发展、人才培养、科学研究、传承与文化传播以及保障措施、法律责任等多个方面,建立健全了中医药管理体系及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并对社会力量举办中医医疗机构、中药材质量全程监管等做出明确规定。
国家卫生计生委副主任、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局长王国强认为《中医药法》以保护、扶持、发展中医药为宗旨,着眼继承和弘扬中医药,强化政策支持与保障,坚持规范与扶持并重,注重体制机制和制度创新,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制约中医药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有利于促进中医药的继承和发展,有利于建设中国特色医药卫生制度、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有利于充分发挥中医药在经济社会中的重要作用,有利于保持我国作为传统医药大国在世界传统医药发展中的领先地位。
本次活动累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000余份,义诊100余人次,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方式,很好地将中医国粹展现给了广大市 民,让广群众对于中医中药有了更为直观的认识和了解,在人群中起到了很好地宣传作用。院党支部书记、院长余永超同志强调,《中医药法》的颁布是中医医院大力发展的一个契机,我们要抓住这个发展机遇,进一步加强中医药特色服务的推广,努力将祖国中医药事业发扬光大,切切实实让老百姓享受到简便验廉的中医药服务。